忻汛〔2020〕4號
各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、防汛抗旱指揮部,五臺山風景名勝區(qū)管委會防汛抗旱指揮部,市防指各成員單位: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失職追責”的要求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》以及國家防總關于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工作職責》的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監(jiān)管和保障工作職責,各縣(市、區(qū))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,縣城、重點河道(段)、中型水庫和小一型水庫防汛責任人予以印發(fā)。后期如有人事變動,由責任單位相應負責人接替,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備,不再另行發(fā)文調(diào)整。
防汛行政責任人、部門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要對分管的防汛抗旱工作高度負責,確保安全度汛、有效抗旱。對因玩忽職守、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損失的責任人,要按照《行政監(jiān)察法》《國務院關于特大災害事故安全行政責任追究辦法》的規(guī)定,依法、依紀嚴肅問責。
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的工作職責是督促防汛應急預案、抗旱預案的制定及實施;汛前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度汛隱患自查排查,并落實度汛隱患的處置;協(xié)調(diào)解決防汛抗旱機構組建、人員配備、經(jīng)費籌集、物資儲備等。汛期做好防汛宣傳和動員工作,增強各部門和群眾的水患意識;遭遇突發(fā)汛情迅速上崗到位,靠前指揮,啟動《應急預案》、組織專家會商,做出安排部署,做到“防有法、撤有序、搶有力”,杜絕因洪澇災害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發(fā)生,盡最大努力減輕洪澇災害損失;在搶險的同時開展救災工作,安排好群眾生活,盡快恢復生產(chǎn),保持社會穩(wěn)定。
技術責任人的工作職責是針對檢查出的度汛隱患,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;對重點防洪工程制定科學有效、可操作性強的應急預案;及時掌握汛情、旱情,準確分析評估,為科學決策當好參謀、當好助手;遇有突發(fā)汛情,堅決貫徹執(zhí)行上級的防汛調(diào)度指令,在標準內(nèi)洪水科學調(diào)度,確保防洪工程安全,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(chǎn)損失;遭遇超標準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搶險,爭取將損失降低到最低。
市防指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承擔的防汛職責,開展隱患排查,全力做好防汛工作。進入汛期,防指成員單位以及與防汛工作密切聯(lián)系的應急、水利、農(nóng)業(yè)、自然資源、住建、城管、能源、教育、民政、交通、公路、旅游、氣象、水文、電網(wǎng)、通信等部門要安排好防汛值班工作。嚴格防汛值班制度,保證24小時專人值班值守,汛期全程監(jiān)控,確保信息暢通。
全市中小型水庫、淤地壩、小水電等水利工程,在防汛工作中起著更為關鍵的作用,要全面落實行政責任人、技術責任人、巡查責任人;完善汛期預測預警辦法、汛期調(diào)度運用計劃、防汛應急預案、工程汛期運行安全管理制度。各縣(市、區(qū))都要積極落實水庫、淤地壩工程管護經(jīng)費、搶險隊伍組建和物料儲備,確保工程安全度汛。
忻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
2020年4月29日
(責任編輯:梁艷)